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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曝光:央企承建都江堰某工程诈骗、不作为、道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2-07 17:00 已回复

曝光:央企承建都江堰某工程诈骗、不作为、道德沦陷!!!

   我是叶大勇,四川聚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西岩建筑工程公司柳街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是一直从事房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经熟人介绍,与十八局四公司都江堰柳街镇青城院子相关人员(刘盛、付雷)联系,按相关人员要求支付相关费用40万元(王合打借条转到王合卡上,当时说是要和领导沟通的费用,具体实际用途以相关领导核查资金去向为准),并与2017年七月底八月初分两次转给中铁十八局四公司北湖项目部300万元,洽谈时候说是相关手续已经完善,几天具备开工条件,因为是央企,我想都没想就转账了。

      从进场开始,图纸一直没有,甲方相关手续也是一直没有办理,而且当时说的资金方也是子虚乌有,纯属诈骗,所以我决定退出!现要求退回我缴纳的相关费用!赔偿我的损失!经多次与相关人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十八局相关人员一直不签字,也一直不付款!

   我六月份联系巡视组,相关人员知道后让李子洪(我去柳街项目前十八局的合作伙伴,已缴纳1百万保证金)出面担保,保证11月份支付我490万元,(所有均为双方认可的我支出费用)。从7月份至今,相关人员一直不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现在压力太大,故向社会及媒体曝光,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保证我方合法权益,及时退还保证金及支付的全部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柳街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13 11:1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国土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调查,2017年7月15日,都江堰“青城院子”项目业主成都森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都江堰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该项目的《意向合作书》,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经公司合同评审完毕后与该项目业主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照业主代表邹凡同志的安排,由于新规(消防新规及绿建新规)的强力实施,原报审的施工图纸等需要作细微调整,该项目暂定在2017年12月进场启动实施,在这期间要求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做好现场临建工作及相关协助工作,并要求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在2017年9月30日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承接到该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后,为了确保该项目的有序实施,保障现场的正常推进,确保有技术施工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内部劳务队伍,经过多次协商一致,您自愿向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缴纳合作诚意金300万元(2017年7月31日以四川聚惠商务有限公司转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100万元,2017年8月4日以以四川聚惠商务有限公司转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0万元),以体现其经济实力和合作诚意。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18日向建设单位转入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但由于建设单位调整新规,手续繁多,加上建设单位内部股东的调整,项目迟迟未能启动,至2018年11月,建设单位终于完成了新规的调整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另行选定了内部劳务队伍,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基础的施工建设中。
您在向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缴纳了合作诚意金后,很配合建设单位的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非常熟悉建设单位的手续办理进程,期间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催促叶大勇提供公司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合同》,但他本人一直表示等建设单位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行签订。直到2018年4月,您由于准备另行承接其他项目急迫需要资金,向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不愿再内部劳务承包“青城院子”项目,自愿退出;2018年5月,要求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退换其合作诚意金,并同时罗列出本金及高额利息及期间损失达190万元,合计490万元,要求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认,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其手续资料。同时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也要求建设单位退还向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但建设单位正在紧张的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未退还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6月,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本项目相关事宜,也提出了您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不公平的相关诉求,于2018年6月5日,双方召开会议并签署了本次会议的《会议纪要》,其中第4条款明确了您的事宜。
2018年12月12日通过柳街镇政府主持协调并通过友好协商,就都江堰“青城院子”项目中铁十八局四公司与四川聚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合同解除退款达成以下意向,退款金额总计490万元,扣除李子洪已支付40万元,余额450万元,具体退款方式如下:
1、关于300万保证金,于2018年12月25日前,由中铁十八局四公司退到您指定的账户上。
2、余下150万,由中铁十八局项目部向公司汇报,待中铁十八局四公司内部协商确定具体日期后,在2018年12月 18 日由项目部报告政府主管领导并确定最终转款时间(您单方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转款),由中铁十八局四公司退到您指定的账户上。
3、待上述所有款项打入您提供的账户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即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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