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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关于金牛区金樽雅庭电梯管理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2-03 18:03 已回复

金樽雅庭目前已经分房近一月,不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扫描身份二维码标签和编号无登记、维保信息,电梯处于在违法开启,目前各拆迁村民陆续入住,入住率持续攀升,已经有多次困人事故,如果再持续,势必引起群,请政府予以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根据 《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6月25日公布,将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四川省的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管等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要求,并特别强调,电梯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


另,本小区物业进场后,狠抓"收费"和"住改商"工作,强把小区入口。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请政府予以督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05 14:2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11 09:29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金泉街道互助社区已督促物业对电梯安全进行检查。目前,物业已在小区电梯张贴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告知相关处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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