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中海右岸维权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中海右岸维权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28 16:18 已回复

去年五月购的双流区中海右岸自住宅一套,发现开发商存在众多问题:
1、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中的第四款的“(五)明确成品住宅装修内容。成品住宅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和使用的部品部件品牌、型号及备选品牌、型号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等内容。”但中海右岸的 幵发商给准业主的主合同及装修协议均未列清装修明细,用“品牌乳胶漆”"品牌地板”等含糊不清词汇糊弄人,要 求列清明细,现场没有人员可以提供,且以兼职人员为借口拒绝任何沟通。
2、 中海右岸开发商偷换概念,如建筑面积158平的房子,套内面积132平,根据备案价格清水价格约1.030w,
装修价格3000元/平。但在计算房子总金额时,开发商仅简单的单价定位13030元/平,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完全 偷换概念!欺上瞒下!试问公摊面积何以计算装修费用?凭什么公摊17%的部分要按照精装修价格收费?其中158面积的房子多收取接近8万元的费用!
3、去年双流区房管局也曾出面协调,开发商答应给予答复,搪塞了事后石沉大海再没消息,房管局推脱责任不愿出面帮忙协调,简单定性为业主和开发商合同纠纷,平心而论,其它房管局都能出面帮助老百姓搭建三方平台,帮助解决,双流房管局的行为这着实让几百个家庭心寒。
以上,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请求:1、中海右岸开发商在合囘中列明装修明细;2、退还公摊部分 装修费用!3、搭建平台,畅通沟通渠道;请务必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07 16:36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开发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前已在销售现场公示了相关证件、装修明细以及供购房者参考的交付样板间,明示未来交付时房屋的详细情况。双方签订合同时也对房屋的装修价格、装饰装修的标准进行了约定。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修改合同约定条款的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区房管局已督促企业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积极与您沟通协调,企业表示愿意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争议。区房管局按照您反映的装修问题,已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制定解决方案,继续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履行纠纷化解直接责任。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7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