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驿镇人民政府某些领导: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留言进行了快速的调查与回复,你们辛苦了!现就上次的回复我在此需要说明以下几点:一、回复中提到之前的土地租赁给同村王琴,再由王琴转包给黄留根书记的。关于这点我之前同王琴及其老公就谈论过是否可以种柑桔的回题,我明确说过不能且田界不可以大规模毁坏。可能是他们以为转包给村支书上述约定就可以不受约束了。且在我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联系王琴并不违反《土地承包法》《经济合同法》的情况下中止租赁合同。二、关于我母亲在不租、不换土地与黄留根书记的问题我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写得很清楚。不租给黄书记是在一天晚上黄留根和杨占均(往届村支书)前往我家让我母亲打电话给我,我亲自拒绝的。不换是第二天早晨黄、杨二人和李伟江(队长)及黄书记夫人前往我家后仍让我母亲打电话给我,先是杨说要兑换被我拒后李又和我通话我仍然明确的拒绝了并说明了理由。兑换土地只能是承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且涉及多户为日后产生纠纷留下隐患,且告知他此事不必再说,以后也不要再提。三、方便双方管理一说,更无从谈起,我及我弟的田地是连在一起的整块田,别人家的也是大块田地,这样兑换的七零八碎的是方便了黄支书吧,同时侵害了兑换土地所涉及的所有承包户,留下不应该有的纠纷隐患。四、我们在电话里面还谈到了村支书违规违纪的回题,结论是没有,那么请问《土地承包法》《经济合同法》是不是,黄留根书记明知自己没有主体资格的情况下还要绕过我和我弟以及此次所涉及的几家人同我母亲兑换土地。是什么行为,很光荣,很正当吗?此事涉嫌欺诈行为,我将会在近期向公安,纪、监各部门呈上具体详细客观的事实经过与证据。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固驿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在您的说明中未明确具体诉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在土地纠纷上需要我们的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为您做好服务。如您掌握一些他人违规违纪的线索,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感谢您留言。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11月30日13时,与您联系,您表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