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方市长您好:
我是绵阳市涪城区,水木阳光2单元603的住户何龙泉,户主姓名:魏朝辉(我妻子)。
本月21号晚7:30左右,港华燃气公司检修人员到家进行检修,发现我家的燃气表有问题,说需要换表;
并于25日下午15:00左右到我家进行换表,当时我们夫妻没在家,由父母接待更换。后维修人员电话告知我家欠港华燃气公司1000多方气,需到御营门店补交。
回家后先检查新表的燃气量为0.3方,然而我老表当时插卡后表显示为206方;而后我到御营坝营业厅询问,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告知如下:
1、我家总共购买2千多方气;
2、表上机械读数显示为3千多方;
3、表显只做参考;
4、我家从2016.11.25日后没有买过气;
5、我家气表电池没电导致使用然气时表显不走,机械读数没有问题任然继续在走。所以要补交1千多方气的钱。
根据上面几点我提出疑问如下:
1、每次持卡买气插卡后表显都会自动增加我的买气方数,我们也是通过查看表显来决定是否购买燃气;
2、燃气公司也不会定期到家里来抄机械表上的数,我也不会根据机械表上的数据来购买燃气。现在港华燃气又要根据机械表上的数据来结算?
3、表显只做参考(对方说不准),那港华燃气停气又是根据表显的数据来决定的。这又是什么逻辑与道理。
4、电池没电表显不走,只走机械表。这样的话是不是,我只要买10元钱的气,然后就把电池取走就可以一直用了?那采购这种设备的人就是在犯罪。
5、每年港华燃气公司都在做检查,就这次检查出问题了,那就是说这1千多方气是我这一年用的,请问那个家庭就长住人口3人、使用燃气灶、热水器,中午还不在家吃饭;一年能用1千多方气?
6、根据第5点,港华公司工作人员说这个又不是我1年的用量;那就是表就坏了几年了嘛,那问题又来了,那前几年每年燃气公司上门检查又是检查什么?游玩吗?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检查出来?
7、更换的新表还是要用电池,那是不是绵阳每个家庭就只要买10元的气后就取调电池一直使用?还有就是还是要持卡缴费,那你表显又只做参考,那我们用户要怎样来判断该缴费还是不交?
8、我最后一次缴费是2016.11.25号,那就证明我家表前面应该是正常的;港华提供的购气清单,我家从2013.4.12至2016.1.8一共是充气为450方气,也大概是3年的使用量;那为什么我从2016.11.25至2018.11.25日两年时间我家就要用1千多方气?
针对我的反问和要求归还我原表插卡显示的206方气,工作人员说他们不能作主,有些问题需向领导反应,让我重20元的气先用到,于26日星期一一上班就汇报领导,由领导决定;我本不想同意,但考虑也要給对方时间,还有就是工作人员要下班回家,后就同意了。
到26日11点,港华没有任何人员与我联系,于后我又到港华公司投诉电话,后港华御营店的工作人员来电称,忙忘记了,并只说领导说就是要让我们补交所有费用,没有解释。我明确告诉工作人员我不接受,让港华公司出具盖章文件如下:
1、燃气表上,插卡后所看到的燃气表显数量只是参考的说明材料;
2、燃气表的使用指导及如何购气的依据和以什么数据来判断我家该购气的相关文件或是说明;
3、燃气表的检测报告;
4、我家用气消费清单;
5、证明每年例行检修的事项里不包括表的使用正常与否的相关规定。
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向上反映,由于现在忙,要过几天回复。港华燃气以这种理由来推诿并不应该是一个港企的企业办事准则。另我为什么向您反映是因为网上有好多我这样像似的情况都没有得到解决,而绵阳又只有这一家燃气公司,所以想请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我们不是刁民,只想明明白白的消费,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非常感谢元市长及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盼回复!
此致敬礼!
投诉人:何龙泉
联系电话:13330880187
邮箱:longquan.he@myhcra.com
2018-11-26
“何龙泉”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涪城区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回复网民关切。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8年11月27日
首先感谢问政网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受理我的投诉,再希望涪城区相关部门能及时联系港华燃气公司及我本人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