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枧镇玉龙村二组村民,家里土坯房建于50年代,房后靠山,加上组上近年在房后修了引水沟,房后山体己出现垮塌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请问能否在本组批准选址建房?如能,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谢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建房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修建,且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实施办法中按人口计算规定的面积,新(改)建房屋,均遵守上述规定,且必须是当地农村户籍人员。若已新建房屋形成“一户多宅”的,原老旧土坯房应按规定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关于是否可以进行修建房屋的问题,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如要建房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进行建设。办理程序您可以到小枧沟镇便民服务大厅村建办窗口详细咨询。(联系人:孙宇 联系电话:1589260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