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武侯区永顺路320号的中环晓院小区的2栋1楼的住户,违规在一楼属于他们的花园区域内建阳光房和搭建亭子和修鱼池,请进行调查整改!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侯区红牌楼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红牌楼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已会同中环晓院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找到2栋2单元101业主,将违章搭建情况告知了对方,业主出示了购房合同,一楼花园区域属开发商所赠送。经现场查看该业主修建的鱼池不属违法建设物。11月23日红牌楼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成武红城责改字[2018]第42717号,责令业主三天内自行拆除违章搭建,11月24日,该业主已将违法钢架阳光房拆除。同时,红牌楼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业主近期恢复该处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