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举报邛崃高宇南湾,严查房地产市场乱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举报邛崃高宇南湾,严查房地产市场乱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19 23:20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
我们是邛崃高宇南湾的购房者,去年起邛崃市高宇房产南湾项目开始向市民宣传,只要交15万可享受三个点的优惠,交30万享受五个点的优惠,还在送车位购买券及享受优先购房资格。本着节约的原则,看着能有这些优惠,我们近三百户人分别交了30、15、2万不等的钱,合计数千万的资金进入了高宇房产帐户,这下原本迟迟不见到动工的南湾项目开始动工了。看着房子慢慢起来,我们都在想象坐进去的美好生活,那知今年元月份高宇告知我们可能只有90几%能选到房子,我们就问优惠不变的,开发商说不变,想想选到房子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我们也认了。那知今年四月份让我们去交资料就让我们签订放弃优惠的协议,我们肯定不同意啊,但开发商就威胁利诱我们说:他们原本准备卖八千多的,现在只卖六千左右,你们都大赚了,并且如果你们不签放弃协议,你们的资料就交不上去,你们就不能选房子,但只要你们签了,选房那是基本没有问题的。无赖之下,大家屈服了,选择再次相信高宇,那知了5月7日的摇号后,我们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如开发商宣传那样摇到房,我们被欺骗了。带着满身的伤去找高宇,那知高宇换了另一番嘴脸说我们根本没说过你们会摇到房,如果不想等二期可以退钱,我们说可以退钱,你们公司在困难时欺骗我们交了那么诚意金,帮你们渡过了困难,现在要退钱也可以,但至少付我们从交钱起到现在的利息,但高宇却说不可能,要退只能退本金,没有利息。面对这样的无良商家,我们真是欲哭无泪。今年11月第二期又开盘了,高宇又开始宣传需交2万车位定金,才能审过资料,成都摇号助手微信小程序,都在质问高宇故意让没交车位费的不审过。协议规定2万定金不退,只能抵车位费,这次又在违规销售,几百客户为了买房,被迫交了2万车位费购买标价12.5万的高价车位。现在我希望高宇做到:一是向没有买到房子的人退本金20万的4个月利息;我有银行pos转账记录证明。二是二期已买到房的业主,退还违规收取的2万车位费。三高宇公司向民众道歉,承认宣传欺骗,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霸王条款。否则将发动所有购房受害者,继续向12345,中央巡视组及各大新闻媒体,消协,网络微博曝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行政审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26 16:2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待结果出来将及时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28 11:3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房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高宇南湾房地产项目系成都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一批次(1、2、3、4、6、11幢)、二批次14幢(地下室)、三批次(5、8、9幢)、四批次(7、10幢)于2018月04月12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10年22日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所有住房销售过程中,均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及《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成房发〔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商品住房摇号购房政策”实行公证摇号购房,由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监督。
一是关于来信人举报高宇南湾违规收取诚意金问题。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11月27日,与来信人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来信人称在外在工作、暂不方便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料,希望来信人积极向我局提供相关手续,配合我局对所映事宜进行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28-88770357。针对此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行深入调查,坚决打击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关于来信人要求退还2万元车位费问题。该项目地下室车位已于2018年5月10日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预售;如已购买车位群众需要退车位及相关费用,请按照《买卖合同》与开发商协商办理,我局可为买卖双方搭建协商沟通平台;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是我局将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违规、违法行为调查属实的,坚决予以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向我局提供线索。
自2017年11月成都市执行“商品住房摇号购房政策”起,我局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及《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成房发〔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商品住房摇号购房政策”实行公证摇号购房。
目前成都商品住房摇号购房流程为:第一步,在成都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公示可报告楼盘信息及摇号购房登记规则;第二步,购房人在成都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cdfangxie.com)根据登记规则要求自行报名;第三步,报名成功后按照登记规则要求向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第四步,通过审核名单由公证处理进行公证摇号排序;第五步,按照公证摇号选房顺序进行选房,现场签定订购合同,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全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并接入社会监督。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11月27日10:05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