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三台县 » 关于村集体公共场所及我家进出道路被强行建房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关于村集体公共场所及我家进出道路被强行建房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17 07:20 已回复

我是三台具菊河镇三村六组村民朱仕财,因自己家进出道被镇村二级干部强行同意,给菊河乡三村十组唐元中强行建房,因为我朱仕财与唐元中都是以前买的村办公室,众所周知,买房只有滴水为界,而菊河镇政府与三村支部于海相互串通并统一口径,并说连滴水界外的院坝是以前村委会卖给唐元中的,请问书记大人:有这样的事吗。并且是全村一千多社员的公共场所,菊河镇政府及三村支部于海相推委并同意唐元中建房在我家进出的路上。希望书记大人明察,菊河镇三村一千多群都可证实此事:由于本人在外打工,家里只留下老,溺,妇,幼,请书记大人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20 10:44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三台县菊河镇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2-28 11:20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反映的房屋实为唐一虎建房(因唐一虎在外务工,委托在家父亲唐光明和爷爷唐元中进行建房)。9月初,由分管国土、村镇副镇长马昌华牵头,组织镇村干部、镇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等人入户对唐一虎建房进行3次调解,在镇政府调解1次。10月5日,镇带班领导马昌华、值班人员唐春梅、何大勇以及村文书胡德海再次在村进行了调解。10月8日下午,我镇又组织了副镇长马昌华、联村领导李登文、国土所工作人员韩丹和村书记于海、村主任昌群玲再次到村进行了调解,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11月7日,副镇长马昌华、联村领导李登文、综治办工作人员康献忠、李彩娇及村书记于海向唐元中送达了《告知书》,并告知其要先经过规划审批,如村镇、国土依法批准,你不应再阻拦。11月13日,副镇长马昌华、观桥国土所工作人员韩丹、观桥村镇管理所工作人员王君到现场进行了规划,同意唐一虎修建房屋,并要求建房必须留出3.5米宽作为你户进出道路,由村两委负责监督实施。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890190。

中共三台县菊河镇委员会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