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此次问政是为家中老人,我家爷爷名洪怀,剑阁龙源镇人,现年81岁。于1955年应征入伍,1961年入党,后转业石油局为石油工人,在钻井作业时受伤,后于1962年精减回乡。共计3年军龄,4年工龄,应属工人待遇,。后期上访石油局,应允由当地财政解决待遇问题。按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解决。后一直未按标准执行。现有补助,未达标准。家中亲属到信访局和武装部查档案多次。查到姓名,但没有档案。现希望清楚老人补助到底是多少,怎么算。我们是想算清这笔账。老人年龄大了,总想着这事。希望给予解决办法。谢谢
洪晓梅你好: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民政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洪怀,男,现年81岁,身份证号码:510813193705010316,现居住于龙源镇宝泉村6组。一是洪怀老人没有享受60岁农村退役军人优抚定补。二是洪怀老人在享受的有: 60年代精简补助400元/月,1-6月由龙源镇政府发放到位,7-9月由民政局打卡直发,账号:6214590782003993003,10-12月还未打卡发放;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30元/月,12月由民政局打卡直发全年高龄津贴360元,账号与60年代精简补助账号一致。
二、调查处理情况
县民政局已委托龙源镇民政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一是向洪怀老人本人作好民政惠民政策解释工作,帮助老人理清在享受那些民政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依据是什么。二是由洪怀老人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协助洪怀老人完成60岁农村退役军人优抚定补申报。你家人可直接联系龙源镇民政办进行协调办理。
剑阁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