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我是通江县诺江镇何家村十社杨盛国。由于我在外上班,农村老家只有一位76岁的老母亲居住,今年村上搞风貌打造,见我有80平方米的猪圈在路边影响美观,未经我家任何人知晓便私自拆毁。后来我多次找村、镇反应,都不理釆,请问罗书记,这是什么行为?该由谁来负责?
网友杨盛国:
你好!你所反映“老百姓的财产谁来保护”事宜,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相关政策,何家村两委对王维怀的房屋实施危旧房改造,包括改厕改厨。王维怀原猪圈即将垮塌,存在安全隐患,其厕所位于其猪圈内,既不美观又不卫生、安全。2018年8月,村两委对其实施危旧房改造,在厨房一侧新建厕所,同时取得王维怀同意(因户口仅涉及户主一人,故未通知其子杨盛国及杨清文),将猪圈等圈屋拆除,并修通到其院坝的道路。故你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中共诺江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