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北湖东和苑违建举报,该部门说采取措施已经一年多了,还是无果,难道是违建几千平方米作为私有财产。当地政府人员和村干部都有股份。请不要与我联系,情况绝对属实。以前修建撤了现在为什么合法了呢?希望领导重视。请不要联系举报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潭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和“三个集中”工作思路,根据成建委[2004]673号《成都市中心城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施“新居工程”的意见》、成建委[2005]433号《关于印发成都市五城区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及《成华区非城市建设用地“三个集中”建设规划》要求,龙潭街道同乐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在全市率先实施了“198” 区域内首个大规模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同乐新型社区(北湖印象),由于北湖印象小区在建成后,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小区居民无处买菜,居民生活不便。成华区乐迪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同乐社区3组、13组集体土地于2008年修建同乐农贸市场。东和苑农家乐于2011年3月与成华区乐迪投资有限公司签定“农贸市场场地”租赁合同,使用市场内现有房屋继续开办农家乐,合同租赁年限为10年,总面积2162平方米,约定所用房屋经营只能用于餐饮,不得经营其他项目。
东和苑农家乐为解决停车问题,于2010年9月租用同乐3组闲置土地22亩用于停车和绿化,随后东和苑在此土地上陆续修建了约200平方米违章建设用于停车。截至目前,违章建设已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