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泉区委书记:
您好!
我是龙泉西河镇天平村二组的村民;为配合国家建设,2017年10月我们村部分村民房屋被征用拆迁;我们也积极的配合政府工作,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2018年中旬样子,村上说可以分安置房了,是在洪河城市家园,但是必须是套三的。我家还有地在种,我也还没结婚,家里就母亲和我;因为太远的问题,所以就没去。
请问书记只征用房屋用地但还有农耕用地的拆迁户,我们的安置规划在哪里,按现在拆迁过渡补偿来讲,真的已经落后目前龙泉的消费水平了。现在我和我母亲(快70岁)二人在外租房都一年多了,真希望我们能早点能有自己的房子,在外租房太没有安全感和归宿感了
特此希望政府能给个明确的答复,别让老百姓感到恐慌与不安
以上表述,如有言辞不当,请谅解!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为天平村2组村民,2017年10月因9号地块项目被拆迁,家庭人数共2人,目前处于过渡期。
安置房的规划、建设、分配是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住房安置分配主要根据拆迁项目、拆迁时间和住房安置时房源情况等进行分配且自愿选择。目前,西河镇暂未接到其他安置房点位进行住房安置分配的相关文件通知。
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关于适当提高征地拆迁住房过渡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龙府办〔2011〕154号)文件相关规定,过渡费的发放标准为:第一年180元/人/月,第二年260元/人/月,第三年及以后340元/人/月,西河镇以此标准执行。关于过渡费是否上涨的问题,西河镇已向区级相关部门建议,现还未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目前西河镇仍然以龙府办〔2011〕154号文件的标准发放过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