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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漂流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06 14:32 已回复

你好,首先特别感谢你查看我的这封满怀期待的信,我知道或许它就和标题一样,飘着咯,但是我也想试试

主题:我希望我有一本自己的户口本和自己(单独所有)的住房

附件:2004年征地,同年就拆迁

            2006年搬家至芙蓉家园一期居住(妈妈,姐姐,我)共同拥有的105²的住房 备注:2002年父亲去世

            2008年我结婚,嫁到本市区(娘家户口未迁移)

            2011年妈妈 姐姐 我办理了分户协议,我们3人个自为户主

            2013年妈妈因病去世,之后我自愿放弃妈妈的财产和房屋继承权由姐姐所得(已公证并过户),但是在房屋办理新的房产证后我由原来的35平方,变成了20平方,共有人(姐姐40² ,姐夫20²,侄儿20²)公证的时候我也没有看协议就签字了,以为就是放弃母亲的那一份。

           2017年我离婚了(在男方离婚协议中无共有房屋所得)回娘家和姐姐一家一起居住,无多的房屋,也没有能力租房单独居住,每天一起住其实也很尴尬,现在姐夫的妈妈从老家也上来住了,我们都很挤,我都没有单独的房间,特别不方便

          2017年离婚后找政府解说房屋问题,因为已经安置住房,作为80后懂法,懂理也不可能做一个无理取闹的人,古德喊政府说给你房子,也不现实,

         2018年11月户口本遗失,去补办,才知道,自己居然成黑户咯(永宁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新规定办理了房产证要求一房一户,姐姐已经用新的房产证办理了户口本,那我就办理不了,但是姐妹又不能投靠落户)

         其实就为这个房子的事情我和姐姐关系已经很尴尬了,牵扯到每个人的利益或许多少都会有点不开心

我也不愿意和她争什么,只是我自己的本分,我但凡有家,我也不会和她要自己的这一份。

  在就是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

       1:我的户口本怎么办理

        2:可不可以安置我未安置的8平方铺面(置换成住房25平米)让我有一个自己的家

        3:想知道当初我签字放弃母亲房产那一份公证处的协议书上,被添加了其他的什么内容(我选择相信和爱护我的家人,珍惜最后的那份亲情,是怎样被别人算计的)

       4:我特别想告诉自己,以后多长个心眼,不要太重感情了。

       5:谢谢你,看完我的这边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08 10:2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11月7日13时38分,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和姐姐、姐夫、侄儿共同拥有一套安置房,现在您姐姐一家的户口在这套安置房里,您准备将自己的户口迁到房子里。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文件规定,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可将户口的登记在其合法稳定住所。
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回执。
已告知您带以上手续可到温江公安办证中心或温江区各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办理全域迁移入户,并告知您户口本遗失,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即到上述办证点进行补办。若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也可到办证中心现场咨询(地址:温江柳城南江路116号)。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18年11月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09 18:3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户于2005年5月安置在芙蓉家苑一期13-3-3-2号房。您反映的8平方米经营性用房置换为25平方米住房安置事宜,目前我镇安置房正在加紧建设,待后期安置时,将通知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情况于2018年11月8日10:02分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并告知您如还有不清楚的情况,可到小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详细咨询。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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