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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06:37:12
已回复
领导您们好:非集体成员、趁我家人外出打工、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拆了我家房子、拆除位置上修建好房子、在2017年12月分左右、我回娘家才知道、非集体成员的行为、造成我家人无家可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非集体成员的行为、请领导们依法保护我家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简阳市国土资源局
回复时间:2018-11-08 14: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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