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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叙永县应公开小区建医院具体审批信息接受监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04 23:41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们是叙永县“领南尚品”小区的居民,向您反映叙永县民康医院不顾广大业主反对,强行在我们小区开设医院一事。

当初我们在买“领南尚品”小区房时,销售人员给我们说小区大门口两边的门面房,要规划开设商超,以后购物很方便。2014年我们一期500多户住户入住,而整个小区修建完成后,将有1122户入住。2017年底我们看到小区大门两侧的门面房开始装修,起初大家都以为是超市在装修,可2018年5月有业主看到装修队伍拉了两个大的污水处理罐要埋在我们小区绿化带里,大家一问才发现原来是修建医院,一家是修建透析医院,另外一家是综合医院。其中综合医院民康医院大门旁就是一家幼儿园,医院后面停车坝下也是一家幼儿园,对周围环境影响大。而且没经过我们业主同意就开设,我们业主很愤怒向各个部门进行了反映,要求公开修建医院的各种审批手续,可反映后卫生部门只是派人过来做工作,说在家门口开设医院是好事,以后看病方便等等。而医院仍然不顾反对在强行施工。后来在我们业主拉起横幅表达不满后,相关部门才出了个答复意见,意见认为透析医院确实在环评等问题是不具备要求。目前透析医院已经停止了施工,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开设了。可对另外一家综合医院民康医院,叙永卫计局答复说:2018年8月12日,叙永县政府法制办已将叙永民康医院搬迁选址审查意见书直接送达给领南尚品小区业主代表。同时明确告知领南尚品小区业主代表,叙永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对叙永民康医院审批行为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审批行为合法。民康医院系独立院落,有专用通道,与周边小区和幼儿园有物理隔离措施,经过环评符合要求。

对叙永县卫计局的答复,我们小区业主认为根本是在说空话套话,企图欺上瞒下将不合法行为变为合法行为,因为当我们要求叙永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将具体的审批资料和适用的哪条法律法规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时,没有哪一个部门将这些具体信息向群众公开,回应群众的质疑和监督。群众认为,既然各部门都称审批合法,这些具体审批资料又不是啥保密信息,可为何连基本的信息都不敢向群众公开?难道里面有啥不能见光的信息?

目前民康医院仍然在加紧施工中,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政务信息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政策,公开具体的审批材料信息,真正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22 10:3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应公开小区建医院具体审批信息接受监督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叙永民康医院(原红十字医院)从叙永镇西大街37号搬迁至和平大道222号“领南尚品”一期1号商业楼。
一、关于信息公开情况
(一)县卫生计生局设置审批公开情况。
2017年4月21日,县卫生计生局收到叙永民康医院执业地址变更至叙永镇和平大道222号“领南尚品”一期1号商业楼的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后予以受理,并按照程序进行了现场勘查,设置公示,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与会单位及人员均表示支持。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在选址现场(“领南尚品”一期1号商业楼)、县卫生计生局网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对意见。2017年8月1日,县卫生计生局批准该院搬迁设置。
(二)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公示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县环保局收到了叙永民康医院提交的由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叙永民康医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送审。2017年11月3日,县环保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2018年2月26日,叙永民康医院提交了《叙永民康医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县环保局3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对意见。2018年3月22日,县环保局作出了《叙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叙永民康医院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县公安消防大队审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叙永民康医院已经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方案。
(四)县住建局审查情况。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设施),领南尚品商住小区规划设计方案中已明确1号楼为商业服务性质,并已通过县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及规划委员会审定。商业服务设施中同时包含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叙永民康医院作为医疗卫生设施,同时也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符合商业服务设施用途。
二、召开民康医院搬迁选址听取意见会
2018年5月以来,领南尚品小区业主认为“民康医院设置在领南尚品一期1号商业楼不合理。2018年7月27日,由县政府法制办主持召开了叙永民康医院搬迁选址群众代表听取意见会。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在听取意见会上对民康医院的设置审批情况向与会代表进行了通报。
  三、召开审查意见送达会
2018年8月12日,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持,向领南尚品小区业主代表送达了民康医院搬迁选址的审查意见。表明民康医院设置审批行为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审批行为合法。同时,县卫生计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向业主代表提供了属于县卫生计生局应该公开的复印件,其余可以公开的内容告知业主代表在网上可以进行查询。
综上,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已经向群众公开了民康医院设置审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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