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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请领导核查,关心人民群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02 20:10 已回复

尊敬的市领导、区领导,感谢您们百忙之中处理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我小区位于温江区海科路西财学府憬城小区二期(万盛地铁旁),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物业经理张某指定尹某等人查看房屋,表示楼到公共消防通道可以占用,进户门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图纸图审完成,由施工方施工后)由内开门改为外开门,影响同层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道,占用消防通道收受业主财物,比如43栋-1-25-3号房和43栋-1-25-4号房均收有公共消防通道占用费用,现在告知我们是违章搭建需要拆除,请问城建大队,收了钱叫违建吗?请一个明确答复,谢谢领导,如果占用公共消防资源可以拆除,请问收的钱可以退还吗?54栋1单元网页上我看也有人反应问题,说的拆除违建,为什么54栋可以搭接挑板,改凸窗,C4户型客厅可以搭接平台出来,改变外观立面。为什么我们在室内占用消防通道通道,属于违建。要不请市执法部门,请向双流区执法部门学习,不论谁只要违章搭建,都拆除违章搭建。给出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反应问题希望领导匿名不要告知我联系方式,黑势力的年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房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1-07 16:48

市民: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反映“学府憬城小区在装修过程中,物业经理收受业主财物,表示公共消防楼道可以占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再次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关于您反映的占用消防通道问题,我局已责令小区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原因堵塞消防应急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经理收受业主财物的问题,如有相关证据请您向我局提供,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我局于2018年11月5日16:00电话联系您,电话关机。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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