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合江白鹿镇社区书记殴打百姓为何得不到处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合江白鹿镇社区书记殴打百姓为何得不到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0-30 21:14 已回复

本人何文财,家住合江县白鹿镇江合村10号。我和妻在家务农,育有3女。家庭原本无病无灾,幸福和睦,可是因为白鹿镇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启勇对我的殴打后,我们和睦的一家就因此变得家破人亡。

201798日,邻居周银华修建房屋时侵占了我的宅基地,遂上前与其论,但周银华不但不纠正其错误,还对我进行辱骂,态度恶劣,进而与我发生口角。后来,周银华打电话叫来了其亲戚刘启勇(白鹿镇社区党支部书记),当晚十点左右,刘启勇驾车赶到现场,刚一下车就对我进行辱骂恐吓,并声称要开车撞死我,我和他讲道理,说事情经过,他根本不容我解释,突然猛烈多次对我的头面部击打。我被当场击倒在地,刘启勇又继续用脚猛踢我的脚和腿部,致使我头部、面部、腿足等部位多处严重受伤。刘启勇正在对我进行殴打时,我妻子黄继芝上前劝解,刘启勇又猛然将其推倒在地,致使其右肘关节受伤。因为我和我妻子年老体弱,面对有权有势,身强力壮的刘启勇,迫于其淫威,根本不敢反抗,我感觉到了非常恐惧和无助,只能挣扎着躲在家中不敢出来。我拿出电话拨打了110报警,因为是语音提示我不知道咋操作没报警成功。当晚11点左右,警车突然赶到,警察称是刘启勇报警说是我私藏枪支,他们才出的警,然后在没向我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我家楼上楼下进行搜查,可根本未从我家中搜到任何违禁物品。在白鹿派出警察陈科和另一名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刘启勇依仗着与警察熟识,仍然十分嚣张,对我进行威胁,说要几刀砍死我,警察对他进行了教育,刘启勇还要求派出所把我抓走。当晚,住我对面的邻居何启书听到动静后也赶到了现场,亲眼看到了刘启勇殴打我的过程。

事情发生后,我感到十分害怕,不敢到刘启勇居住的镇上医院进行治疗,几天后,我实在疼得没有办法,才偷偷地到镇医院检查和治疗,后病情严重,被送往合江县健欣医院住院治疗。在健欣医院住院九天后,因我家里事情实在太多,在身体未痊愈的情况下,拖着病体签字要求医生提前让我出院回家养伤。

在我住院后几日,我打电话告知了在外打工的女儿女婿们我被打住院的事,她们出于孝心和担心,在2017925口结束一天的工作后,晚上20点左右从兰州出发,自驾开车回来看望我。没想到路上发生车祸两个女婿死亡,简直是雪上加霜。

这事情发生后,镇村进行了调解,刘启勇本人赔了我3000元医疗费,出此大事后,处理家庭问题已经让我精疲力尽,身体精神备受煎熬,身体也越发虚弱了,便想着息事宁人,不打算追究他们的责任了,可没想到他们非但没有一点罪恶感或是同情感,反而知错不改,继续其“村霸”的行为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致使我迫于无奈,后来向派出所和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刘启勇的法律责任和严重违纪责任,可至今没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我再次要求纪委对欺压的老百姓们支部书记刘启勇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其殴打百姓的犯法行为进行追究,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白鹿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1-22 10:2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合江县白鹿镇社区书记殴打百姓为何得不到处理?”的留言收悉,经白鹿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8月份,江合村3社周某修建房子,其拉材料的车子需经过您私人出钱维修的乡村公路,您要求周某出钱才允许通过,因出资金额问题未达成协议双方发生纠纷。2017年9月9日,您与周某又因修建房屋地基问题发生纠纷,周某电话要求社区支部书记刘启勇(周某的外侄)出面调解。刘启勇于当晚9时左右到现场进行调解,其间与您发生冲突。随后刘启勇打电话给江合村上报告并打110电话报警,江合村村主任颜吉祥随后到现场进行了调解,白鹿派出所民警也立即出警赶往现场进行了处置。
事件发生之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9月10日,党委书记李淋春要求副镇长刘开云、江合村支书胡于会、村主任颜吉祥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刘启勇进行约谈,要求刘启勇妥善处理此事并对何文财进行道歉。其间,刘启勇于9月12日前后,两次到您家中对您与周某纠纷进行调解并向您道歉。白鹿镇派出所民警也分别于9月17日及9月22日到您家中对此事进行了两次调解。2017年9月26日凌晨,您二女儿何某与二女婿章某、大女婿罗某及外孙罗某在沿十天高速由天水驶往重庆方向自驾途中,发生车祸(据了解,驾车驶往重庆方向原因一是其中一女婿母亲(重庆江津人)过生日,回家祝寿,二是临近中秋节及国庆假期,回家探亲顺便对您及周某纠纷事情进行了解)。2017年9月26日,我镇党委书记李淋春、副镇长刘开云、您的三女婿侯某在政府办公室就此事进行沟通调解。9月29日,副镇长刘开云组织胡于会、颜吉祥到您家里进行调解,刘启勇当场赔礼道歉并拿出3000元钱作为慰问金交给您,双方达成谅解并表示互相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作为党员基层干部,刘启勇在与群众协调事情过程中不注意方式方法,影响了基层党员干部形象。镇党委对刘启勇进行约谈提醒,发放黄色提醒卡,并将社区支部书记降为副支部书记。
近段时间,您与周某因琐事发生邻里纠纷,引起您情绪反弹,故而将事情再次提起。我镇党委政府组织村社干部再次对您与周某的邻里纠纷进行了协调,并对刘启勇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讲究工作方法。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