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们好,我是温江区林泉南街168号,八号公馆业主, 前期在我们业委会的带领下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物业合同已经签订一个月之久,但是由于温江区房管局的处处阻扰,迟迟进不了场,在业主的一再追问下,现在房管局回复说业委会成立有瑕疵,业委会是在去年3月份就已经在涌泉街道和区房管局备案的,现在告知我们业主说业委会由问题,试问领导们,你们有责任吗?难道你们这个部门是拿着公家钱不做事吗?请领导跟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