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我是一位新津县的农民,我们家的房子是在2012年阳光搬迁的,当时政府没有给我们搬迁户一分钱的补偿,只给了一个人一共800元钱的过度费,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子的产权证还没办下来,也没得一个说法。最近听邻居说我们阳光搬迁户的补偿款下来了,每人5万,而我们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是啥子都不晓得,就想问一下领导这些事情的真实性。谢谢领导!!
杨女士:
经查,普兴镇山河村徐家渡社区系土地整理项目,在整个搬迁中对参与的群众发放相关的人员过渡费,现安置房的产权办理由于政策原因,还在与县相关部门对接。发帖人提出的每人5万的补偿款系谣言,并未有相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