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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问题超多提前通知收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0-19 18:24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是中胜世家二期1#楼的业主,我向你反映一下收房时发现的问题,昨天上午(10月9日)接到售楼部电话说中胜二期1#楼可以收房了,问了售楼部的小姐姐,全部工程工作内容是不是全部完成,回答全部完成,今天同物管的验房人员一同收房发现,电梯内全是广告,据我所知,电梯内空间属于本楼栋全体业主,物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张贴广告,还有公区防火门几乎全是修补的,我们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居然是修修补补的防火门,据同我一起验房的工作人员反映,说崇州市城建档案馆收了防火门单位2万元的红包,至今都没有收防火门的资料,崇州太黑暗了,进入户内发现水压很小,询问同我一起验房的物管人员,说用的减压阀全是不合格产品,我的天啊,法制崇州这么黑暗啊,进入户内发现门窗全部坏的,要求物管安排人员处理,物管经理说建议业主自己更换,因为物管也多次反映,开发商都是推脱不处理,入户门划伤太严重,询问其他业主,都存在相同问题,以上问题开发商说2个月内处理完毕,2个月也太久了吧,试问从星球上调人处理吗?希望不要采取敷衍的方式回复,望书记大人为民做主。本人于2018年10月10日向崇州市住建局反映至今仍未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住房和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0-23 16:43

来信人,你好!
来信反映中胜世家二期1#楼物业侵占电梯轿厢,安装经营广告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到现场进行了了解,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关于电梯安装广告问题,情况属实。在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10条第一项内容中明确约定,业主同意本物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公共部分由物业公司统一规划、经营、管理。物业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收入扣除管理服务成本,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弥补物业服务公司的亏损(如有),剩余部分用于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并由物业公司进行代为立账管理。物业公司通过合法规范的广告经营行为,为小区经营发展和设施设备养护创造利益。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业主委员会据实结算。因此,物业公司对小区电梯广告经营行为是依据约定对小区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并没有私占业主利益、侵犯业主权益。
关于你提出的中胜世家二期涉及安全的资料未进行归档等说法,我们已知悉。现中胜世家二期工程资料由质监站封存后代存于城建档案馆内,由于档案资料未达到进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已安排工作人员做初步整理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整理工作完成后,将进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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