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书记,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07年回到成都上班,单位一直到2013年7月才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在2013年购买住房的时候只能采取商业贷款的形式按揭购房,由于夫妻双方父母都普通农民,且年龄都在65+,体弱多病,育有一小孩,正在上小学,作为普通工薪阶层的我们,生活压力非常大,请问成都市何时能够实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像重庆、大连、合肥等其他城市一样,为我们这样的纯商贷的普通工薪阶层减轻一点生活压力,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无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
二、近年来,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个贷率等指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在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完全满足目前已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都存在一定压力,无法再承担“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巨量资金需求。因此,目前我中心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三、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大连、武汉、重庆等少数城市可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由于办理门槛高(办妥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商贷还款记录良好,自筹资金结清商贷余额等),办理程序复杂(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配合注销抵押,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担保公司同意担保等),所以实际办理成功的非常少。此外,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均未开展该项业务,西安、黄山、乐山等城市亦暂停办理该项业务。
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我中心客户服务网站:www.cdzfgjj.gov.cn了解查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