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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14年征地农民无法办理社保医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0-08 14:30 待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新江村8社农民,属于2014年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征地。由于当地拆迁办及街道等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导致我村村民社保医保至今未购买。2018年8月2日,新政策出台后,无法补交社保,也无法购买职工医保,前期已经缴纳数万元,到退休年龄,仍无法办理退休。向内江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区政府,街道,市人社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反应此事,皆回复等省社保,省人社厅通知。之前拨打省社保12333电话咨询,答复没有新的通知。请问此问题是否如市政府回复该由省社保局出台细则?我们14年征地农民应该按照老办法参加社保和医保,18年新出台的政策则不能参加职工社保医保。我们希望,并且也应该按照老政策执行,不能因为相关人员不作为,损害征地农民的利益。
附内江市人民政府回复
内江市东兴区委 : 2018-9-30 17:11:50
网友“红”: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立即交办新江街道办事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新江街道社保经办人员了解,根据相关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年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的规定停止执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社保金预存款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98号)停止执行。根据川府办【2018】59号文件精神,东兴区社保局于2018年6月征地农转非社保暂停办理,未办理的人员,等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区人社局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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