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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光是回复不做处理,复制粘贴忽悠群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9-30 22:5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群众,位于新都区大丰镇成博小区,于2018年5月15日晚上在家看电视,期间被多人砸门入室结伙打伤,扬言找黑社会人员弄死我全家,让我和家人出不了家门,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遂报警,期间对我进行殴打,长达半个多小时,民警赶到,经医院鉴定面部眼球等部位受到损伤,血流不止,经医院鉴定为轻伤,大丰派出所刘烈指导员告知,拿到轻伤鉴定轻伤以下不做任何处理,新都公安分局前期信访告知,拿到伤情鉴定我们将进一步进行处理,自相矛盾,新都公安分局联合多个部门,多名不同职责的民警同志劝说不要在进行信访,而不去解决问题,不断的让群众失望,新都公安督察部门,电话答复眼镜损坏眼部受伤,入室伤人,损毁财务等照样只字未提,执法不公,维权困难,目前未对,违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逍遥法外,望严惩入室伤人者!


我也不确定我的信能否传达,但是新都公安分局官方答复,在提供了监控,人证,物证,等所有证据的情况下,还是依旧不做任何处理,不断的忽悠群众,目前已经半年并未告知任何处理方案,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久拖不决,损害的不只是群众的利益,还有党以及政府的公信力,不贯彻落实为民服务解决难题,行政程序告知书在当地新都公安犹如废纸,法制不深入基层,不断的推诿扯皮,目前承办警官从未联系过我,事情处理并无下文。


请问人民警察有权利随意进入别人家里扣押与案情无关的私人物品并不作归还吗,新都公安保持一贯不作为懒政的态度,将群众的诉求全部积压不做任何处理,不断的在答复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你表示满意表示知晓,自欺欺人的答复。


信访忽悠群众,说的要进行处理,现在又不进行处理,调解不成功,为了不抓人找各种理由,现在掌握了直接退回工单的功能,不用做回复就可以直接答复。


目前,在中央扫黑除恶的严打形势下,在全市,县,开展“三清”工作背景下,新都公安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办案消极,不知何故。请求有关部门关注此案,督办此案,早日使违法者伏法,使法律尊严得到维护。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大数据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0-09 17:02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童某某与陈某某因噪音问题发生纠纷,致童某某眼部受伤,陈某某右手受伤。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童某某认为对打人者处罚太轻,要求新都区公安分局行政复议,新都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于2018年6月5日受理。经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新都区分局于2018年8月1日决定如下:对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大丰派出所作出的成新公(丰)行罚决字【2018】2453号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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