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涪城区 » 公民是否享有户口的迁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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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公民是否享有户口的迁徙自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9-26 15:33 已回复

本人离异,离异后户口在女方家,现要再婚,前妻不给户口薄,到派出所户口登记中心去说明了情况,派出所给出的结果是一定要户主拿户口薄到派出所去,才能给分户,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如果户主一辈子不带户口薄去分户,那本人是不是一辈子不能再婚。公民享有的户口迁徙自由是不是受到了侵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涪城公安分局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9-30 10:58

网友:
您好!公安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户口时,原则上当事人应提供户口本,但因当事人存在离婚、前妻户主不提供户口本的情况,所以在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也应予以办理。
涪城公安分局网络发言人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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