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百人省吃俭用攒钱在高新区火车南站买的东瑞集团修的房子,现在人看不见了,房子烂尾了,据说有人看到他在外地保镖几十人随身……我们是守法维权,法院只给我们一纸赢了官司的判纸,我们在失去购房款的同时又损失了诉讼费,雪上加霜换来的还有心情的进一步绝望,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共产主义”?请问国家政府的领导们我们还可以咋个生活下去?对这样人,我们几百人是不是都对他没法?政府也对他没法,建委对此没责?相关管理人员就没责?没有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