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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举报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办规建科廖春明,吴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9-20 21:51 已回复

尊敬的中共高新区纪委、高新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是高新区中和镇应龙路77号嘉年华御府小区的一名业主,我现在向你们投诉中和街道办规建科廖春明、吴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的规定一事,内容如下:

2018816日至25日嘉年华御府小区在中和街道办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召开了嘉年华御府小区和现有物业公司是否续聘的业主大会,投票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邮件投票,通过微信等方式送达,邮件投票一户一个手机号,都是在物业中心登记的,在投票时必须输入本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才能进行投票;一种是纸质投票,纸质投票点设在小区1号门,整个投票期间每位业主投票过程都是由中和社区治安警察全程录像取证。826日上午930分,按照公示文件的要求在小区2栋架空层开始了唱票,唱票过程在中中和街道办委派新华社区代表张敬忠、数十名社区治安警察、四名社区网格人员、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嘉年华御府小区全体业委会成员和唱票志愿者(热心业主)共同监督监察下,近百名小区业主的见证下,得到了双过半解聘物业公司的结果。现场唱票等人员都对投票结果签名进行了确认,整个唱票过程社区治安警察和各方人员都进行了全程录像取证,合理合法,投票结果的权威性不可置疑!

827日业委会将街道办批准的唱票结果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94日街道办吴斌口头上说有人投诉并提出了抽查10%投票的计划;910日上午10点街道办廖春明、吴斌召集业委会讨论并确定了先开始针对投诉业主投票进行核票;911日上午9点在社区会议室开箱验票,参与者街道办吴斌、社区张敬忠、社区网格人员、业委会及业主代表、社区治安警察,这时街道办吴斌又将核票改为全面核查,业委会和业主代表表示强烈反对,约定的核票方式被无故改变,言而无信!如何代表政府的公信力?当时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也只好作罢,核票过程中网格员都是在街道办廖春明、吴斌的指导下每户业主打通电话,并询问是否是本人,还要询问投票内容,大多数业主做了配合,但是也有业主当场愤怒:“我的投票内容已经清清楚楚,详详细细的记录在投票载体上了,并且本人签字,本人确定,为什么还要问我投的内容?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在业委会和业主代表来看,街道办的这种核票方式直接推翻了这次业主大会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在始终没有详细说明投诉人及投诉内容的情况下展开了核票工作,并且毫无尺度的展开了全面核查,我们认为严重践踏了业主大会的合法、合规、权威性,自己打自己的脸,街道办廖春明、吴斌,你们的职业专业度达标了吗?你们公正吗?你们还尊重我们的业主大会吗?你们还秉公用权吗?918日街道办、社区、业委会在街道办4楼会议室开了会,由于核票已基本做完,针对核票出现的部分问题再进行核票的讨论,同时廖春明、吴斌又抛出了两个问题:1.车库面积未统计;2.欠费业主不享有投票权。我们顿时气愤无比!层层加码、处处为难,究竟何故?一天变一个说法,公信度何在?小区交付业主已经有四年了,车库早已开始使用,并且物业收取了管理费,开始这么久了开发商一直没有办理备案,更谈不上产权,目前车库的所有权都在开发商手里,开发商投的是同意续聘现有物业公司,开发商虽然只有一票,但是在面积上有绝对优势,廖春明又要把开发商的车库所有面积计算进去,我们的面积过半就不可能实现了,居心何在?很容易让人怀疑是与开发商勾结,因为物业公司也是他们的。车库面积的统计又打脸了街道办廖春明和吴斌,我们现在业委会都成立了,也得到了房管局的批准,合法的主体。当时投票你怎么没有说要计算车库面积进去?而现在要计算?当初更没有取消欠费业主的投票权!明显为了破坏唱票双过半的结果!!很有理由怀疑廖春明和吴斌违反了廉洁从政从业的规定!!恳请领导一定要彻查此人!!第二点是欠费业主不享有投票权。根据物业提供的最新欠费单,嘉年华御府已有六百多户业主欠费,各位领导知道吗?我们小区才八百多户业主,就已有七成业主欠费,难道这么多业主都是刁民吗?我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解聘现有物业引入竞争机制,都是为了小区更加美好,邻居们都说现有物业走了我们就把欠的物业费一次性交完。大家只是对物业服务的不满,欠费方式当然不妥,但是也是买房签了前期物业合同霸王条款无奈的选择。这点我们也是咨询过的,律师说国家法律规定物权高于债权,如果小区议事规则关于拒缴物业费而没有投票权与国家法律冲突,那么必然服从国家法律,那么街道办廖春明为什么还一口咬定这点呢?他究竟为谁服务?值得怀疑!再次恳请领导彻查此人!!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业主大会的合法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9-26 09:06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中和街道工作人员的问题,经高新区纪工委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开始办理。(您没有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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