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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政府要业主“借钱”给开发商办理不动产证,否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9-20 18:20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希望您能看到这则留言,并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我们的问题:我是双流区公兴镇歌德堡小区(亚丁小镇二期)业主,2015年8月买房,三年了还没有拿到不动产证,期间找过开发商多次,并得到他们的保证,依旧毫无动静,不得已,小区多位业主于2017年起诉开发商并胜诉,向法院三次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今年9月,忍无可忍的业主们集体上访,动静闹的有点大,这次区政府终于出面,和有关部门共同来和业主们协商不动产证事宜,结果令人感到吃惊,政府居然要求业主们“借钱”给开发商办理小区的大产权,再自行办理小产权,借钱的名目是契税和维修基金,这两项费用在买房时即被开发商代为收理,并承诺一年内办理业主的不动产证。现在开发商把这笔钱据为己有或者另做他用,致使小区大产权都遥遥无期,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和责任,反而要业主们来“借钱”给开发商,以地下车位分包抵押,而据了解,这些车位也早已被开发商抵押了出去。而我们业主们如果不交钱,不动产证依然遥遥无期。请问,区政府做出这种霸王“调解”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为何包庇开发商占用资金契税和维修基金的非法行为?我们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的不动产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9-26 15:50

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区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房管局调查,政府在公兴街道搭建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沟通对话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积极协调解决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问题;每周向业主通报情况。区国土局已催促开发商抓紧筹措资金缴纳房屋维修资金,并与抵押银行联系沟通,抵押银行为其出具同意函或将其抵押权注销后,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待房屋的首次登记完成,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后,开发商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的分户登记。区国土局收到开发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将及时依法依规为其办理不动产的登记相关手续。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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