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子女入学的问题。孩子户口与父亲在一块,是外地户口,母亲是双流人才中心集体户,请问这种情况小孩能在双流区上小学不?需要哪些相关手续喃,谢谢!
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双流区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有两种途径:一是孩子是双流区户籍,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在双流区务工人员,可根据成都市当年《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为孩子申请入学。 历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几乎都明确规定,入学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非双流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户籍务工人员可提供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它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子女其它年级入学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材料齐备后,于每年5月的工作日,直接到所在地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详细情况请拨打区教育局电话咨询:85830519,85830810。 2018年9月17日 14时51分,拨打了留言人的电话,向其进行了回复,留言人表示满意。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