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简阳市的一名市民,今年8月10日,经成都龙泉驿区泉馨地产的工作人员介绍到乐山井研县的碧翠豪庭楼盘(开发商为井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商品房一套,当日交了2万元定金,当日下午回家和销售人员联系补缴余款的事宜,销售人员就态度极其恶劣,爱搭不理,我就觉得情况不太对,马上跟中介泉馨地产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给我了碧翠豪庭售楼部吴经理的电话,随即我电话里和吴经理沟通,发现吴经理对税率的解释和之前销售人员的解释完全不一样,顿时感觉被这家地产商忽悠了,当时就要求退还定金两万元,吴经理不同意。
第二天(8月11日),我和泉馨地产工作人员一起再次来到井研碧翠豪庭售楼部,和售楼部吴经理沟通,她也认为是他们是过错方,应退还我定金2万,但是要扣除5%(即1000元),我答应了,并且还要求我写退定金的申请书,我写了,吴经理在上面签字写了一个月之内打到我的账户。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多次催促吴经理(13688397717),她一会儿说财务把单子搞掉了,一会儿说老板不同意,总之就是不把钱打给我。
我希望乐山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所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不诚信的现象,给当地老百姓,外地购房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购房氛围。尤其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扫黑除恶”工作,不知道开发商这种拒不还钱的做法属不属于房地产界的吃“黑钱”,黑了良心吃不属于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