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都区 » 住改商谁能取缔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住改商谁能取缔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9-10 13:47 已回复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来信向您反应新都区赵家室路386号保利春天花语,4栋102住改商,无一部门有管辖的权利,通过市长热线,我的问题派发到了,城管局,大丰城管回复,他们管不了,归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说归房管局,归物业,房管局回复管不了,最后无奈写信到您这,这个住改商,新都区有不有部门可以取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丰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9-14 15:07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目前对小区住改商行为的鉴定部门应为区规划局;当确定为住改商行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后,若拒不整改则应由小区物业上报区房管局,冻结其房屋产权证;对住改商行为的取缔,则应由规划、城管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处理。同时,由于住改商均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故工商部门可以对其无证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您反映的保利春天花语4栋102号确实存在住改商行为,目前小区物业已上报区房管局冻结其房屋产权。大丰街道相关部门将督促物业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传教育,对存在的住改商行为及时进行清查、制止,同时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
此复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