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本人在新都区石板滩镇田园晶品买了套房,开发商说的是棚户区改造工程抵押房,不参与摇号,我们买了一套在田园晶品的4号楼。
3月份买,买时国土使用证都有,施工证也有。当6月份时已经修到20楼以上了,就停工了,说什么证都没有,现在两个月了,我们去找分管田园晶品石板滩政府城建办黄主任。他们和开发商开会决定的,4号楼退业主的钱。但是我们问黄主任怎么解决时,黄主任喊我们自己和开发商商量怎么退款。我们找开发商人找不到,去问政府人员,政府人员又喊我们自己解决。政府人员还说我们既然那个是没有证的房子,你们都买。我们就说当初买得时候,开发商说的有证。政府人员说的那你把证据拿出来。 说得我们老百姓走投无路。
在当初修的时候,房子为什么都修到20多楼了突然就说不合规了,难道政府人员不知道!
希望罗市长帮帮我们,我们买房的钱是爸妈辛苦一辈打拼的,现在我们也不敢让他们晓得,怕他们有个意外。
黄女士: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镇政府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石板滩镇政府核实,田园晶品项目4号楼目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其违规修建的问题,石板滩镇政府已上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已介入调查,并对项目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及罚款,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房源未有抵押、查封的情况下才能销售,且在2017年11月后取得预售许可的房源将全部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销售,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实施的购房行为皆不受法律保护。田园晶品项目4号楼目前未取得相关预售许可,针对其违规卖房问题,石板滩镇政府已上报区房管局,并多次在项目周边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购房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购房须谨慎,在缴纳购房款前要明确要求开放商办理房屋备案手续,避免上当受骗。已付款购房者建议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