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厅领导,
四川省正先后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我们对此积极支持。但是残疾职工因为自身的残疾局限,在竞聘中处于劣势,是弱势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等都对残疾人的就业保障给予明确规定,实施特别照顾政策。请省教育厅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国家政策,制定并下发相关文件,在全省教师“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对残疾职工给予“直聘”特别照顾。
您好,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校师资的有效举措,对于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积极作用。自2015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各地以县为主,结合本地教情、校情、师情实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地细化完善管理办法,提升人文关怀,适度给与残疾教师倾斜照顾,切实兼顾公平与效益,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努力让广大教师满意。
您好,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城乡中小学校师资的有效举措,对于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积极作用。自2015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各地以县为主,结合本地教情、校情、师情实际,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地细化完善管理办法,提升人文关怀,适度给与残疾教师倾斜照顾,切实兼顾公平与效益,坚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努力让广大教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