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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渎职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美好南充  2018-08-28 16:36 待回复


     前半个月网上有网友发贴反映南充市嘉陵区工业园区燕京啤酒厂正对面建了一家综合医院,嘉陵区卫计局回复是它们审批同意的,网友们质疑工业用地开医院违反规划法,质疑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审批医院的合法性,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拒不回复。网友发贴请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嘉陵区规划国土局依法执法,也是拒不回复。网友举报到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局长信箱,办公室08172248177来电说此地块是物流用地,开医院是不合法,但不愿去执法,说没明文规定如何去执法,回复叫找城管局咨询。让城管局去管,找城管局说法律规定不是他们管。原先也找过南充市纪委反映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违规审批,违反规划法,纪委回复找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反映。在此请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一下这样的违法行为到底谁管?    

 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四条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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