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高新区芳草东街93号院二楼“清福茶楼”涉嫌违反:《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
1、清福茶楼破坏相邻小区芳草东街105号院围墙,私设经营楼道通往隔壁沁芳苑小区内,侵犯沁芳苑小区全体业主利益,涉嫌违法《民法通则》。
2、清福茶楼在沁芳苑小区通道内搭建花台,放置盆景。致使2017年沁芳苑小区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无法进入小区内救灾。
3、清福茶楼擅自设置招牌,安装在沁芳苑大门两侧门柱安装广告招牌,没有获得沁芳苑业主同意,应该无法取得行政部门许可。
4.以上情况,沁芳苑小区居民向高新区城管部门做过举报,2018年8月4日,高新区城管部门答复已经开具调查通知书,开始进入调查阶段。
目前,沁芳苑业主电话联系高新区环城局以及芳草城管执法中队,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无法确认是否涉嫌违法,需要第三方机构鉴定确认“清福茶楼”行为确实违法,他们才能进行查处。也因为如此,他们也不能给出调查结果出来的时间,对此我们有以下两个疑问:
1、高新区城管部门的答复是否合理?执法部门不能判别违法行为,如何执法?
2、如果高新区城管部门答复合理,以上情况为何不依据民法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经常看城管追赶摆摊小贩,也不见什么时候找第三方来鉴定摆摊商贩是否违法呀?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清福茶楼的问题,经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芳草东街93号2栋1单元1-15号的“四川清福茶业有限公司”在芳草东街93号外临芳草东街105号一侧涉嫌违法建设,芳草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7日向“四川清福茶业有限公司”开具《调查通知书》,要求其携带相应资料到中队接受调查。关于其是否存在违法建设一事,中队已将相关信息上报高新区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执法局将协调专业机构进行建构筑物合法性认定,中队将按认定结果进行查处。 关于“四川清福茶业有限公司”涉嫌设置违规商招店招一事,芳草城管执法中队于2018年8月23日向该公司开具了《调查通知书》。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8月29日15时32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