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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西岸观邸住宅小区非法开设84家小旅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22 12:37 已回复

尊敬的范书记:
你好!我是成都市金牛区金瑞路118号中环西岸观邸的一名普通业主,之前给你写信反映过西岸观邸小区内有200多家非法黑旅馆的事,8月9日金泉派出所来小区对非法黑旅馆张贴了《无证住宿场所非法经营告知书》,告知书上虽然要求立即停止非法经营,关闭非法小旅馆,然而就在警察离去之后,小旅馆又开始向以往一样拉客了!
    现在,住在这个小区,我感受不到任何的幸福,完全没有安全感可言,每天几百上千的没有任何身份信息的闲散人员在小区内游窜,我们小区有很多的老人和小孩,他们的安全怎么保障,万一这些闲杂人员对他们进行伤害怎么办?不少邻居家门口经常出现不明身份人员,不得已自己出钱在家门口安装了监控!但是如果真发生威胁人生安全的事件,监控也保护不了我们!
   这些黑旅馆,没有证照,消防没有保证,用电用水都没有安全保障,万一出事,那就是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黑旅馆在地铁里,公交站,客运站毫不顾忌地揽客,对不愿入住的游客进行殴打,对劝阻游客入住的业主进行暴力威胁和殴打,这种分明带走黑恶势力性质的黑旅馆,在我们今天这个和谐幸福的大环境下,怎么能让他们存在。
   8月13日晚9点左右,有两名不知情的德国友人入住了西岸观邸9-1-2603非法运营的海旅馆,他们是通过网络平台预定的,这些平台,居然在没有任何审核地情况下,让这些黑旅馆公然欺骗不知情的旅客。在我们小区业主的帮助下,两位德国友人安全离开了黑旅馆并入住正规酒店,他们很生气,说要去大使馆投诉,我们的黑旅馆正在给成都抹黑。业主为了帮助两位外国友人,一开始就拨打了110,但是在警察边上,黑旅馆的老板不仅威胁恐吓我们业主,还要打我都业主,这些都是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黑旅馆老板还说了一句让我们在场业主瞠目结舌的话:“我们和警察是合作的”!由于说的突然,我们没有留下语音证据,但在场的业主都听到了这句让我们惊出冷汗的话。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这是什么情况,他们在给黑旅馆充当保护伞?我们全国都在开展打黑除恶的专项行动,而这种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居然出现在我们身边。我们小区的黑旅馆已经打击了多次,每次都无功而返,黑旅馆就像知道消息一样,警察来之前全都全部闭门不出,结合这种情况,其中的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
         8月13日晚上就在警车离开之后,黑旅馆又开始向以往一样拉客了!德国友人入住的9-1-2683黑旅馆证据确凿,网络平台下单证据,黑旅馆内部照片证据,现场视频证据全部都有,是不是应该立即强制关闭?
   近期在各位业主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非法小旅馆的铁证,然而就在铁证面前,各个部门仍然互相推诿,到现场来也只是走过场,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取缔小旅馆!这,是不是懒政?目前小旅馆仍然在继续营运,网络订购平台一搜仍有大量的小旅馆!希望市长市政府能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给我们一个安全清净的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23 15:06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西岸观邸小区为商品房住宅小区,紧邻茶店子客运中心,共有业主2572户,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西岸观邸小区涉嫌“住改商”共85家,自用房33家,租用房52家均未在房管部门备案,其中涉藏用户约占涉嫌“住改商”的70%。从2018年1月至今,街道会同金泉派出所、金泉市场监督所,共同对西岸观邸小区涉嫌“住改商”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清查未登记流动人口。金泉街办已于2018年6月20日,召集金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房管局、金泉派出所、郎家社区相关负责人在街道综治中心召开西岸观邸“住改商”专项整治会议,成立了以街道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金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房管局、金泉派出所、郎家社区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西岸观邸涉嫌“住改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了整治方案。2018年6月21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针对西岸观邸小区前期存在的涉嫌“住改商”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
下一步工作措施,街办将再次召集各部门召开西岸观邸“住改商”专项整治研判会,同时加大对西岸观邸的整治。第一,金泉派出所、金泉街道协助西岸观邸物业加强门禁管理,严格登记,严禁非小区业主私自入内。第二,金泉派出所、金泉街道对西岸观邸小区外及茶店子车站附近拉客人员进行清理,堵住客源流入,大力加强巡逻。同时派出所继续对西岸观邸房主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取证后,确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予以依法处理。第三,该小区非法旅馆泛滥,偷税漏税一事。税收管理员实地查看,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查实这些旅馆均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税收管理员已督促其尽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到税务机关报到,再进行后续业务事宜办理。第四,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擅自对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进行改变或者占用、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的,依法按照违法建设予以查处。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利用等行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其他相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金泉街道办事处将联系区级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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