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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小区围墙倒塌60米,40多天尚未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21 17:06 已回复

地点:十陵书香学林江华路475号 事件:2018.7.2暴雨(相邻厂区地理位置较高,排水口及排水沟沿在我小区围墙边,而且围墙边堆有大量的垃圾,)暴雨当天,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厂区那边垃圾堵塞排水沟至水位一度上升约有2米高,最后直接冲垮了我小区一段约60米的围墙,导致小区部分车辆,监控设施,电梯进等受损。 暴雨后物业把事件反应到了街办政府,社区,但是一直未得到答复,8.20日小区业主们再次要求政府出面解决,8.21日政府,信访,司法,厂区,业主对事件公开讨论,业主并发表了我们的诉求。 结果是:尚未果,厂方要求我们等三天答复。 我咨询求助的是:这个事件既有自然灾害因素、也有厂方排水沟排水口存放大量垃圾的因素导致的,为何政府不能出资先给我们修,并责令厂区方担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22 09:10

网友您好:
经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办事处调查,1、十陵江华路475号书香学林小区房屋类型属于商品房,并非保障性住房;2、围墙倒塌因2018年7月2日暴雨所致,倒塌后,十陵街道社管中心积极引导业委会紧急启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恢复,经过向房管局备案、审查、公示等程序,期间部分业主强烈反对,致使工作无法推进,并要求相邻单位华川电桩赔偿修复;3、在此期间,十陵街办社管中心责令物业公司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在相关法规和政策下,书香徐林小区不属于十陵街道办事处出资先行修复的范畴;
5、十陵街道办事处不具备认定责任的资质,必须遵循司法公正,无法对责任进行认定,故十陵街办无法对厂房认定责任。
经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了解,由于7月2日12:00左右因暴雨突至,致使该小区与相邻单位(华川电桩公司)之间的水沟雨水暴涨,造成该小区60米左右的围墙倒塌及围墙上监控和电子围栏全部损坏。而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认为,因相邻单位将仓库的杂物堆放在排水沟内,导致雨水排放不畅,造成水沟雨水暴涨,致使该小区围墙倒塌等问题的发生。对此,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正在准备相关资料,依法诉讼相邻单位,要求维修该小区的围墙等设施设备及相关损失。现目前通过十陵街道搭建平台,该小区业主代表与相邻单位于9月6日在十陵街道进行协商解决。针对上述情况,区房管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备好防汛物质,健全防汛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该小区业主代表解决围墙维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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