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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跨省社保转入需要哪些资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20 16:19 已回复

您好,我13年前在广州买了社保和公积金,14-18年在东莞购买五险一金,17年在成都个人购买医保。请问下,我现在想把广州和东莞的社保转回四川,问:

1、可以同时转吗?我想一趟跑完?

2、转回到四川的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需要哪些资料(请具体写明哪些资料,好方便准备;

3、医疗的年限可以和成都的合并吗?现在我有申请门特,如果转回来对我有影响吗?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23 16:40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有关社保问题的回复:

一、异地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一)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就业参保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男性不满50岁、女性不满40周岁;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社保转入手续所需资料
(一)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由单位或是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参保人若为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
(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有关医保问题的回复:

一、您在广州市和东莞市参加的医疗保险需转入成都市,建议在两处参保地的医保转出业务经办窗口分别办理转出手续,打印参保凭证。

二、医保转入须知
医保转入政策依据:《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规定:“……二、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转出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转入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原参保地医保转出窗口出具的《参保凭证》或参保证明。
医保转入申请条件:1.在原参保地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2.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保手续。
医保转入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2.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提交原参保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或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并提出转入申请;3.受理申请,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员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向参保人员开具《转入申请受理告知书》;4.参保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在《申请表》上确认并签字;5.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6.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原参保地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变更信息表)和转移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三、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您转入我市的医保缴费记录可与我市合并计算,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在我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若您在我市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办理医保转入手续将不影响您申请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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