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2018年修建白沙水库发给村民看的文件没有盖公章,文件赔付是按前几年的标志赔付,现在物价飞涨,百姓搬迁越搬越穷。搬个家还要倒贴钱。请问政府文是否有效是否合法,赔付是否可以这样,让村民生活水平降低,没有保障?所谓的两年后买社保可以吗。
来话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白沙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白沙水库片区项目自主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参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相关标准执行的,发放至搬迁户手中的相关资料为宣传资料,因此未盖章,且所有补偿标准是天府新区最新补偿标准。
2、关于您说生活水平降低问题,按照《白沙水库片区项目自主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农户的房屋搬迁补偿和安置是采取 “收支”两条线进行计算,便于农户理解政策,先计算农户旧房搬迁补偿费用,再计算选择安置房的费用。如果农户严格按正安人员35㎡选择安置房,是基本不会补缴费用的,对于需补缴费用,是因为按政策,搬迁户可以用优惠价格购买一部分房屋调剂面积,这部分房屋面积需据实补缴费用。
3、白沙水库的建设对于白沙有着“造湖兴镇、百年大计”的重大意义。且该项目属于自主搬迁项目,征拆分离,相关征地程序由天府新区积极履行,待完成后即进行征地,而且征地时的社保是按当时的政策执行。这个政策的宣传,白沙街道在启动该搬迁项目时就对广大搬迁农户进行了解答。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8月21日14:1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