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电价1.2元一度,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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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电价1.2元一度,不堪重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17 21:37 已回复

尊敬的罗市长:
您好!
这么热的天,我们用的是1.2元一度的电,开空调开得心惊胆颤!充值100元电费,两三天就用完。我是成都成华区双建路7号成功·悦都3幢的业主,我所在这一幢是公寓,商业性质,不是电力局安装的那种一户一表,而是开发商(物管)为我们安装的一户一表,需要我们事先去物管处交钱买电,然后自己再用电卡充值上去。为什么要收这么贵的电费?物管只说是因为“损耗大”,就懒得给我们解释了,完全是一副不容商量的态度,并动不动威胁“要断水断电”。我们查了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是0.78元一度,这损耗也太大了点吧!感觉我们无处讲理了。说实话,我们这一幢几百户业主,多数是刚大学毕业或刚成家不久的年轻人,我们买不起70年产权的大房子,逼迫来买这种总价低的公寓,为的是有个自己的家。可这高昂的电费,加重了我们的经济负担,我们每个月还供着按揭款呢。我们不知道谁来管乱收费的物管,所以就只有求助您了。一度电多出几毛钱,一个月或一年算下来不少啊,不是我们斤斤计较,希望您体恤一下我们这些年轻人的难处,并在百忙之中找相关部门过问一下,能够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盼望着!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发改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20 15:18

双建路7号成功悦都3幢为商业公寓,合表用户商业电价,业主(租户)家电表不能分段计时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18]500号文件规定:“……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电费出具票据时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电损两个项目分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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