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8年8月16日)晚8:00左右陈世旭一行三人(陈世旭本人,陈世旭老婆,陈世旭儿子)来到金堂县华尔兹广场工地现场,将工地项目管理人员邓同志打伤,头颅开裂,血流不止,陈世旭儿子还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菜刀,砍杀邓姓同志,被群众及时拉开。现邓姓同志因脑部受伤过重已进入金堂县人民医院监护。
现场群众第一时间报警,金堂县公安局出警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私自将恶意伤人者陈世旭及其儿子放走。未采取任何措施,现打人者陈世旭及其儿子任逍遥法外。
请问设社会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人道可言,受伤者伤势严重,打人者任逍遥法外。
坑请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故意恶性伤人为刑事案件,请问公安局为什么私自将伤人者陈世旭与其儿子放走,而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请政府为老百姓做主!
杜广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 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不作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8年8月16日晚上8时许,陈世旭因索要工程款,一行三人到金堂赵镇华尔兹工地办公室。在办公室内与工地负责人邓泽兵发生口角,继而对工地负责人邓泽兵进行殴打,双方在华尔兹工地办公室内陈世旭持办公室内的烟灰缸,并将邓泽兵打伤,后双方互相殴打。在互殴期间,陈世旭欲持菜刀上前打架,后被人拉开。警察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由于当时邓泽兵伤势较重,先行到医院进行检查。2018年8月24日,当事人邓泽兵还未出院,金堂县公安局水城派出所于2018年8月28日通知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此事,处理结果:双方自愿调解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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