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大人:
很抱歉占用你宝贵的时间,还请您为我们这些在雅贵园买房的业主主持一下公道,我的诉求如下:本人是外地来天全工作的一名普通年轻人,父母倾其所有加上本人多年来省吃俭用,终在雅贵园按揭购得房一套,打算扎根天全。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雅贵园售楼方于2018年6月8日电话通知本人于6月9日到售楼部办理交房手续,本人甚是欣喜。9日,我按约到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我惊呆了,雅贵园绿化还未完成,部分设施如小区内道路也还没完工,并且证件不齐全,这就能交房了?
购房合同内约定的交房条件如下:“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1.该商品房一取得【√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在售楼部办理交房手续时,售楼方天全县吴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仅出具了《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却拿不出“【√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018年8月11日去雅贵园售楼部再次了解相关收房手续,被告知到十一号为止仍然没有具备收房条件,工作人员答复收房时间却是以2018年6月9号为止,售楼部经理却说现在证件不齐只有叫我们等,但是违约的期限仍然以之前通知的6月9日,而非是证件办齐业主收房为止。还叫嚣天全都是这样收房的,完全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我就想请问下,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一张废纸还是受法律保护。
市民朋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就你来信关于“雅贵院交房等问题”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就你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已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整改。
违约金的赔偿问题,开发企业与购房户因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已组织开发企业和业主代表进行多次协调,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就协调签订的协议内容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正在沟通修改。
物业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行为,目前物业收费为前期物业合同,收费的标准购房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并签订明确了收费的标准。
天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