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在8月11日投诉了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小区桃华路45号(博闻时代锦汇华庭)1~2层违规开设餐饮的问题,今日下午2点,接到成华区工商局的回复电话,说他们不知道我反映的环保局文件(成环建评2014年第217号,环保局网站可查询),说他们办理工商注册时他们领导说的可以办理。
我想问一下,餐饮开设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对环境的评估部分?若开设餐饮时不参考环保局的环评文件,那环保局存在的意义何在?习大大提出的“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怎么实现?
我在此投诉成华区工商局的领导不作为,不顾环评结论,违规同意开设餐饮!!在“绿水青山”上面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