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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反映泸州市的合法网约车司机暗地接非法网约订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08 11:37 已回复

反映泸州市所谓的合法网约车平台的司机暗地接非法网约车平台的网约车订单的问题
泸州市交通局:
泸州市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出台了《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其中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泸州好约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几家网约车公司取得了泸州地区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但现在极具有讽刺的是这些所谓的合法网约车平台由于自身占有市场率相当低,据统计只占全市网约车市场的1%,这些平台的司机根本接不到自己平台网络派送的订单,生存都存在问题,又在暗地接非法网约车平台---泸州滴滴平台的网络订单(预占全市网约车的99%),确实很打脸,请问运管部门像这种车上随便摆个“万顺”字样的合法网约车,私下暗中又在接滴滴快车的订单,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行为你们该如何来查处?现在乘客预约非法网约车平台的网约车也是违法行为,请问乘客如何能辩识所预约的网约车是否是合法还是非法?
目前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泸州全市长期接单的网约车至少在2400辆左右,已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只有四家,占全市网约车市场的1%都不到,已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仅为数人,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仅有10余辆。这意味着泸州市大部分网约车处于“非法经营”状态。长期占据泸州市大部分份额的滴滴平台,至今未取得泸州市场的网约车经营许可,一直处于“非法经营”状态。这恰恰说明有关网约车非法运营的规定存在问题,‘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网约车执法必须注意到这一点,遍地都是“黑车”实际上是监管方式存在问题。主要原因还是把网约车作为出租车管理,而无视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差异。最终网约车政策处处体现了传统的监管出租车的思维。比如,网约车的正式名字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车只能在许可的区域经营,对网约车进行数量控制等等。当然,最重要的是牌照审批,过于强调事前监管,而不是把监管重心放在网约车行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及侵犯乘客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9-03 11:49

申勇平:
您好!您的留言关于“泸州市的合法网约车司机暗地接非法网约订单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注册地在天津市,已获得线上资质认定,具有线上服务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滴滴公司尚未在我市依法取得网络
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在我市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针对滴滴公司在我市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已多次约谈了滴滴公司相关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向我市车辆派单从事网约客运相关活动,同时督促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规定,限期主动申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依法依规经营。7月起,重点针对非法网约车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非法网约车。根据集中整治非法网约车收集到的线索,滴滴公司涉嫌在我市从事网约车非法经营的相关活动,我市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滴滴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你所反映的“泸州市的合法网约车司机暗地接非法网约订单”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我局将坚决予以打击。
在此,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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