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全款购买新都工业大道555号天府香城印象2栋1单元91.50㎡住房。收房时开放商收取了全部房款、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工本费。可是至今开发商却没有向相关部门上交代收的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工本费,导致我无法办理产权证。更可怕的是相关部门不追讨开发商代收的这些费用,却要求需要办理产权的业主亲自到相关部门按照现在(原来的标准低得多)的标准重新缴纳维修基金、契税。而且按照一个小区分栋办理的方式。作为买房时已经交清一切费用的全款购房业主,有什么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需要按照现在的标准再重新交一次费用才能办理产权证吗?作为开发商代收费用后占为己有不及时上交相关部门,难道相关部门就任由其无限期拖延下去?我要产权证,但是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国土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目前,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启动天府•香城印象项目不动产登记程序。待开发企业完善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费收费标准:住宅类80/本、非住宅类550/本。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