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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05 17:09 已回复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看我的消息。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华村四组一号,名叫张本强,身份证号码是510525198008165493,由于我家里房屋垮塌,以至于无法居住,向当地村、政府申报,村、政府支援帐篷一个,让我们一家老人小孩临时居住,要求立即修建住房,并仅仅补助现金三到四万元。由于家庭条件有限,家里总人口七人,老婆照顾幼小的四个孩子和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家里就我一个人务工承担一切费用、生活,所以真的无法支撑,情况属实,任领导调查,请求领导尽力多于点现金支助,我再找亲朋好友求助,给孩子老人一个家,我和孩子、老爸终身感谢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10-18 09:4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您户住房为危房的留言收悉,经古蔺县丹桂镇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户家庭人口7人,您长期在福建务工,您妻子及4个子女随您在福建居住生活,您父亲在家务农,主要收入为养殖以及养老金、老兵补助。您户老家住房为土木结构3间,因年代久远加之7.7洪灾,该住房已成为D级危房,您户已搬离暂住帐篷。因2018年7月暴雨受灾等原因,您户已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纳入“四类人员”,同时申请纳入危房改造(新建)对象。目前正在上报审批中,待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按照标准执行。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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