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对白沙水库自主拆迁一事的疑问?政务中心回复说白沙水库拆迁是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相关标准来执行的,但是村民是没有看到相应文件的,且提到的“征拆分离”现在告知村民的却是先租用后征地,如果是征地为什么就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闭口不谈?希望相关单位能来了解下让我们这些农民实实在在的了解实政搬得安心拆的安逸,打心眼里的去支持白沙的发展,而不是现在的搬迁拿安置房还补十多二十万,这是改善生活和居住条件吗?完全是“拆不起,不敢拆,越拆越负”希望相关领导能重视让广大村民放心!谢谢!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白沙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白沙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白沙水库片区项目自主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参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相关标准执行的,相关资料已发放至搬迁户手中,对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可以通过天府新区官方网站查询得到的,也可以到白沙街道办事处直接查看。
白沙水库的建设对于白沙有着“造湖兴镇、百年大计”的重大意义。且该项目属于自主搬迁项目,征拆分离,不是“以租代征”,相关征地程序由天府新区积极履行,待完成后即进行征地,而且征地时的社保是按当时的政策执行。这个政策的宣传,白沙街道在启动该搬迁项目时就对广大搬迁农户进行了解答。
关于安置房补缴费用问题,按照《白沙水库片区项目自主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农户的房屋搬迁补偿和安置是采取 “收支”两条线进行计算,便于农户理解政策,先计算农户旧房搬迁补偿费用,再计算选择安置房的费用。如果农户严格按正安人员35㎡选择安置房,是基本不会补缴费用的,对于需补缴十多二十万问题,是因为按政策,搬迁户可以用优惠价格购买一部分房屋调剂面积,这部分房屋面积需据实补缴费用。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