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源市火车站改建片区的一名被拆迁户,为支持国家建设,我于2015年06月与(万源市国有土地征收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协议》我的房屋位于万源市火车站改建范围,拆迁面积676平米,协议约定是产权置换,交房时间为13个月。
其中协议约定了交房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处理办法(误差在正负3%以内的据实结算,超出3%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协议也约定了违约责任(就单方面违约的要向对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的20%的违约金)。
直到2018.06.01万源市征收办才贴了一张很小的接房通知,叫我们前去接房,而这个接房通知已经逾期两年整,我急切的带上合同去征收办接房时才知道征收办没有出示相关的《房屋验收合格证,工程综合竣工备案书》,通过现场测量,房屋面积比协议约定的面积少了210平米左右,几个门市位置随意变换,与图不符,最重要的是公摊面积也严重扩大就这样交房面积严重缩小,公摊随意放大,在事实面前万源市征收办没有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没有和我们沟通协商解决的诚意,而是相互推,根本不提按协议约定交房,为此我向万源市市委如实的反映了情况,随意的忽悠老百姓,所以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向吴书记写了这封求助信,求吴书记为我们做主,我只要求万源市征收办能够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按协议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