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新都拆迁执行的是哪年的拆迁政策?是2018年新政策吗?有人说的是执行2014年的?请问现在都2018了 再执行2014的政策合适吗?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国土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按《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施行,并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施行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新都府办函〔2018〕54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有效期届满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文件继续施行,其有效期自2018年5月21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