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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安置房产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8-01 22:44 已回复

尊敬的范书记:我是成都市龙泉驿区书南小区的居民。我是2007年一月,因长安垃圾填埋厂污染,从洛带狮子村被镇府安置在成都是龙泉驿区北泉路388号书南小区。房管局2010,5月把房子被案。同是被安置在一个小区(书南小区)的居民,龙泉街道的,万兴鲤鱼村的安置居民。都以拿到房产证,为何我们狮子村的拿不到!我打了,12345市长热线,龙泉驿区不动产中心02888457405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我们还有什么手续没完成,手续不齐全能把房子被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8-03 09:20

经龙泉驿区国土局调查,“书南小区”系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属拆迁安置小区,宗地已办理《国土证》龙国用(2013)字第19号,宗地面积75099.33㎡。
为尽快妥善分类化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目前已将“书南小区”项目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范围。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诉求,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需由房屋所属街道(乡镇)与拆迁安置对象备齐相关登记材料后,共同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
附:申请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拆迁安置协议(含房屋平面图);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对于您反映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问题,建议您到国土局登记中心使用房屋档案自助查询机查询是否办理过相关证书,如已办理,建议您向龙泉街道及区房管部门咨询证书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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